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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微竞赛活动的通知‍


发布人:日期:2026-03-12 10:01:18浏览数:

湘外经院团字〔20262

关于开展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微竞赛活动的通知

 

   
 

体育学院全体学生

在第四十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,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自身消费权益,提升维权意识,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,营造安全、和谐、健康的校园消费环境,经研究,决定举办体育学院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知识微竞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背景

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消费模式的创新,消费与每个人的生活日益紧密。当代大学生作为重要的消费群体,在享受丰富消费选择的同时,也面临着网络购物陷阱、预付式消费风险、个人信息泄露等多重挑战。提升大学生的消费风险防范能力和依法维权水平,是保障其合法权益、促进其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。

二、活动目的

普及法律知识:帮助同学们学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了解常见的消费陷阱与欺诈手段。

增强维权意识:引导同学们树立科学、理性、安全的消费观念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知晓在权益受损时的有效维权途径。

营造校园氛围:通过竞赛形式,在学院内形成关注消费权益、学习维权知识的良好氛围,推动校园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。

三、活动概况

活动名称:体育学院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知识微竞赛

活动对象:体育学院全体学生

活动时间:3月123月15

四、活动形式与内容

竞赛形式:本次竞赛采用线上限时答题形式进行。

题目范围:涵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基础知识、常见消费陷阱识别、维权途径与方法。

题型设置: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

评选奖励:对成绩高于85(含)分以上的优秀学生进行表彰

五、活动要求

请各辅导员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,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。

参赛同学需认真学习相关知识,做好准备,按时参加竞赛,遵守线上答题规则。活动组织方将确保竞赛过程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此次知识竞赛,以赛促学,学以致用,切实提高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。

共青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体育学院总支委员会

2026年3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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